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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引争端,特邀调解员化“心结”

深圳抚养权律师8个月前 (11-19)以案说法100
近日,武冈法院特邀调解员关贤跃等人成功化解了6起因房屋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企业诉请业主补交房屋面积差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李某等6人先后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双方按产权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实行多…

近日,武冈法院特邀调解员关贤跃等人成功化解了6起因房屋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企业诉请业主补交房屋面积差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李某等6人先后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双方按产权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办好房产证后,房地产公司发现实际房屋面积比其合同签订的面积多了1.19-1.96平方米不等,遂要求王某、李某等6名业主补交购房款。因协商未达成一致,公司遂诉至武冈法院,要求王某、李某等6人补交房屋面积差价。


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武冈法院立案庭法官徐银芳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将该系列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


“房屋面积不对,要对房屋面积重新测量”“产权证在银行抵押,没有拿到房产证,搞不清房屋面积究竟多大”“房款早已付清了,怎么还要补交房款,这没道理”“购房后还在偿还按揭贷款,现在没有能力补交房款”,王某、李某等6名业主各说各的理。


“房产证已经办好,房屋面积要按照产权登记的面积计算,按照合同约定,你们是要补交房款的,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这有什么抵赖的嘛?”公司代表人情绪激动。


关贤跃等特邀调解员针对购房人拒付差价的不同情况,“背对背”做调解工作,向业主释法说理,解释商品房面积的判定原则及处理方法,劝说其依约履行补交义务。同时,积极与房地产公司沟通购房人的实际情况,依靠法情融合逐渐缩小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分歧。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促成王某等3名业主当场补交了房屋差价,其余3名业主也与公司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安居才能乐业。购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购房中的首要“关卡”,涉及购房人和开发商的权益和义务,不仅能够督促购房人和开发商双方积极履行义务,亦能规避将来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下一步,武冈法院将继续依法妥善平衡商品房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利益,加大对该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尽力促成合同及时履行,有效化解矛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武冈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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