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户用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后屋顶漏水,损失由谁承担?

深圳抚养权律师8个月前 (10-20)以案说法64

村民将屋顶出租给某新能源公司安装户用光伏发电设备,设备验收并网后,该村民发现屋顶漏水,一气之下剪断线路导致设备无法使用。近日,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施工致屋顶漏水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某新能源公司先行修复村民李某的屋顶,待防水整改完成后李某配合设备通电。

  2023年11月,某新能源公司向李某租赁其房屋屋顶用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租期为20年。李某自愿签署保证光伏电站项目免受干扰的承诺书。某新能源公司完成设备建设验收和并网使用后,李某发现屋顶漏水,认为系光伏发电设备施工不当导致屋顶损坏,于是剪断线路并阻拦设备通电。双方就此事多次进行交涉,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某新能源公司遂诉至法院,向李某主张已付租金、项目造价损失、违约金等各项费用近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光伏发电设备入户,相当于在住户的屋顶建起一座“小型发电站”,若安装不规范,必然影响住户的正常居住。某新能源公司在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必须保障住户的安全居住环境不受破坏。而李某未经确认即认为是施工问题导致屋顶漏水,自行断电致使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违反了合同约定,给某新能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从设备拆除将造成远超修复成本的资源浪费、鉴定耗时长且费用高等方面释法说理,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引导双方形成共识:由某新能源公司负责防水整改后,李某配合设备通电使用,后续质保责任由某新能源公司承担。此案如此结案,既避免了光伏设备拆除导致企业资产损失,又彻底解决了李某的房屋居住难题,实现了损失最小化。

  法官说法:

  在农村地区,户用光伏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能够就近发电、就近消纳,可与电网互补,提高供电可靠性。但相关租赁引发的法律纠纷和社会争议也日益增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李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对户用光伏发电设备进行断电,构成违约,某新能源公司有权主张其赔偿损失。但是,若径行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不仅李某需要承担高昂的赔偿费用,前期已完成安装验收的光伏设备被拆除也会导致资源浪费。法院通过调解结案,一方面督促企业积极承担房屋防水整改责任,解决李某的居住困境,另一方面促成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支持光伏发电设备进村入户,体现了司法平衡民生保障与企业发展的智慧,为同类纠纷妥善化解提供了参考样本。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喜密 郑冰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抚养权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ybfd.cn/?id=79

分享给朋友:

“户用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后屋顶漏水,损失由谁承担?” 的相关文章

张某诉杨某1居住权纠纷案——充分发挥居住权制度功能,为权利人提供居住保障

基本案情杨某2与张某系再婚夫妻。2007年杨某2立书面遗嘱:其去世后,张某可以继续在其所有的房屋居住至去世为止,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占有居住此房屋。之后,杨某2与养子杨某1签订《房地产赠与合同》,约定杨某2将前述房屋赠与杨某1,张某享有该房屋的终身居住权。2015年杨某1与张某签订《房屋居住协议》约定…

周某等诉李某等物权保护纠纷案——小区业主使用共有部分不应妨害相邻权利人

基本案情周某等所购房屋位于李某等房屋的楼下。李某等未征得周某等同意,擅自在周某等房屋卧室飘窗顶部平台上安装了空调外机。因空调外机运转声音较大,严重影响了周某等的休息和睡眠。周某等多次找李某等协商,要求其拆除。但李某等认为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是双方居住楼房的公共区域,该位置不属于周某等所购买房屋的产权…

某顺物业公司与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者,应积极履行维修管理责任

【基本案情】某顺物业公司系虞城县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李某系该小区业主。某顺物业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提供服务,与李某签署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李某交纳了2018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156元,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拖延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共计拖欠6年物业费6936元。期间,…

“借名买房”,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瞿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刘某想购买店面,从瞿某处得知某公司正在出售开发店面,且如果以某村村民的名义购买,则可享受优惠价格,而瞿某恰系该村村民。 经瞿某同意,刘某以瞿某名义全款购买店面,虽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

虎门房产律师:宅基地自建房能否自由买卖?

近年来,购置小院、“小别墅”养花种菜成了居民购房用于休闲养老生活的新风尚,但是,农村自建房买卖合法吗?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农村自建房的定金合同纠纷案。 2020年11月底,李某欲在该市某村七组购买一处房产,遂与许某达成房产买卖初步意向。李某基于对许某所述房屋权属及交易合法性的…

房屋在保修期内及届满后多次渗水 法院:开发商几次修复均未达到满足正常使用标准,应进行修复

房屋在保修期内屡次出现渗水问题,保修期满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该由谁承担责任?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由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2016年4月9日,邵某向某管理公司购买房屋,并签订《住宅质量保证书》。该保证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