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婚房分割引发争议  产权登记明确归属

深圳抚养权律师7个月前 (10-29)以案说法74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因一套“婚房”的归属争议,曾经的夫妻对簿公堂。该案再次向公众明确,房产归属认定,产权登记是核心依据。

李女士与吴先生原系夫妻,2022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的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18万元补偿金。然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吴先生却迟迟未支付补偿金,李女士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吴先生推翻离婚协议约定,主张案涉房产系婚前父母全款购置,登记在父亲名下,属父亲个人财产,李女士无权分割,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补偿的条款自然无效。李女士则反驳:这套房屋是吴先生父母为两人结婚准备的婚房,婚后夫妻长期在此居住,且共同承担物业费、暖气费等开支,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需按协议支付补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屋由吴先生的父亲在婚前全款出资购买,且不动产登记一直落在其父亲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吴先生父亲个人财产,并非李女士与吴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两人婚后居住在案涉房屋内,且承担了部分生活开支,但仅凭居住和支付费用的事实,不能直接认定夫妻双方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双方均无权分割吴先生父亲名下房屋,离婚协议中关于该房屋的补偿约定无效。故法院判决,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房产所有权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是确定所有权的核心依据,并非以是否作为婚房或长期居住等事实作为判定。父母为子女购房时,若未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易引发争议。涉及大额财产时,应通过书面约定或产权登记明确权属,能减少婚姻中的财产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抚养权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ybfd.cn/?id=90

分享给朋友:

“婚房分割引发争议  产权登记明确归属” 的相关文章

装修工人施工时跌入采光井受伤,责任谁承担? 南京高淳区法院:装修承揽人、业主、工人本人按过错担责

工人为业主装修时受伤,由装修工程的承揽人赔偿还是由业主赔偿?工人本人要担责吗?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由装修承揽人承担45%的赔偿责任,业主承担15%的赔偿责任,工人自己承担40%的责任。 李某是做木工装修的工人。2023年曾一起干过活的工友小…

李某1等诉李某2共有纠纷案——共有物分割既要考虑物尽其用,也要遵循最有利于当事人原则

基本案情李某1等三人与李某2系兄妹关系,父母去世后遗留房屋一套,李某1等三人曾就案涉房屋继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李某1等三人及李某2各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判决生效后,因房屋一直由李某2管理,双方就案涉房屋分割问题再次引发纠纷。李某1等三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分割上述房屋。裁判理由法院认为…

周某等诉李某等物权保护纠纷案——小区业主使用共有部分不应妨害相邻权利人

基本案情周某等所购房屋位于李某等房屋的楼下。李某等未征得周某等同意,擅自在周某等房屋卧室飘窗顶部平台上安装了空调外机。因空调外机运转声音较大,严重影响了周某等的休息和睡眠。周某等多次找李某等协商,要求其拆除。但李某等认为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是双方居住楼房的公共区域,该位置不属于周某等所购买房屋的产权…

“借名买房”,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瞿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刘某想购买店面,从瞿某处得知某公司正在出售开发店面,且如果以某村村民的名义购买,则可享受优惠价格,而瞿某恰系该村村民。 经瞿某同意,刘某以瞿某名义全款购买店面,虽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

父母房屋拆迁,女儿能否分得拆迁补偿款?

近日,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拆迁款引发的家庭纠纷。老房子拆迁后获得近百万补偿款,父亲却拒绝分给自己,女子一怒之下将父亲和两个哥哥诉至法院。那么,该女子能否分得这笔拆迁补偿款呢? 据悉,陈某与妻子张某结婚后,育有两男一女,即原告小陈和其两个哥哥,张某早年因病去世。2024年,因市场改造需…

订婚后分手,共同购置的“婚房”如何分割?

情侣为缔结婚姻共同购置房产,奈何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当爱已成往事,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该如何分割?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基本案情小美与小壮曾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相恋。2024年初,两人为结婚而协商购房事宜。同年1月24日,小美与出卖人小丽签订《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