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借名买房”,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深圳抚养权律师8个月前 (09-26)以案说法105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瞿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刘某想购买店面,从瞿某处得知某公司正在出售开发店面,且如果以某村村民的名义购买,则可享受优惠价格,而瞿某恰系该村村民。

  经瞿某同意,刘某以瞿某名义全款购买店面,虽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票据登记为瞿某名字,但原件均在刘某处保管。

  购买店面后,刘某对店面进行装修,并将店面用于出租,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均由刘某收取。2024年始,刘某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遭到瞿某拒绝,经多次沟通无果,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瞿某协助其将案涉店面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其名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和瞿某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结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刘某收房后办理附属设施、以个人名义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房屋权证办理后由刘某持有保管的事实,以及瞿某认可刘某以其名义购买房屋的陈述,法院认定刘某以瞿某名义购买案涉房屋的事实成立。

  刘某通过借名买房,将案涉店面登记在瞿某名下,并非是为了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国家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刘某作为借名人有权要求瞿某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法院遂依法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

  法官提醒

  “借名买房”存在风险,如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将面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即使合同有效,对于借名人而言,可能存在出名人拒不返还房屋、出名人擅自出卖房屋、出名人擅自在房屋上设定权利限制等风险;对于出名人而言,也存在出名人丧失购房资质、购房成本增加、借名人按揭断供导致出名人信用产生问题,甚至陷入诉讼、房屋出租后产生管理问题由出名人承担责任等隐患。因此,借名人和出名人均应慎重考虑借名买房事宜。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曹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抚养权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ybfd.cn/?id=38

分享给朋友:

““借名买房”,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的相关文章

徐某诉吴某相邻排水纠纷案——相邻排水应有利于双方,尽量避免造成损害

基本案情徐某与吴某两家承包地相邻,徐某承包地高于吴某承包地,两地有公用水渠邻接,各有一进水口连接水渠,亦各有一排水口。徐某承包土地后,在水渠沟底又开一阴洞排水,水排至吴某承包地,吴某为了庄稼收成,每年在自己承包地中再挖一条直沟排出阴洞的排水。后因年代久远,公用水渠部分破损、淤泥沉积,阴洞被堵。徐某直…

某业主委员会诉某房开公司、某物业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物业服务用房属业主共有,应依法移交业委会管理使用

基本案情不动产登记信息明确记载,某商品房项目(共3栋)有物业服务用房1号房、2号房、社区用房及各自所在位置。现1、3栋主要为自然人居住,2栋为某单位办公用房,分属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某房开公司选聘某物业公司负责1、3栋前期物业管理,并将社区用房移交作为物业公司办公用房。1、3栋共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与…

虎门房产律师:宅基地自建房能否自由买卖?

近年来,购置小院、“小别墅”养花种菜成了居民购房用于休闲养老生活的新风尚,但是,农村自建房买卖合法吗?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农村自建房的定金合同纠纷案。 2020年11月底,李某欲在该市某村七组购买一处房产,遂与许某达成房产买卖初步意向。李某基于对许某所述房屋权属及交易合法性的…

物业公司拒绝协助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法院判了!

随着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以其节能、优惠力度大的优势走进千家万户,充电桩安装需求也随之攀升,与之相关的各类问题日渐凸显。在办理安装充电桩手续时,物业公司以有安全风险为由拒不配合,该行为是否合法?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

订婚后分手,共同购置的“婚房”如何分割?

情侣为缔结婚姻共同购置房产,奈何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当爱已成往事,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该如何分割?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基本案情小美与小壮曾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相恋。2024年初,两人为结婚而协商购房事宜。同年1月24日,小美与出卖人小丽签订《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