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共同出资购婚房,分手后如何算清账?

深圳抚养权律师9个月前 (10-29)以案说法87
基本案情2021年12月,小美与小帅相恋两年后决定结婚,并计划在武汉购置婚房。小美出于信任,陆续向小帅转账37.8万元用于购房,而小帅则自行凑足剩余购房首付款后,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49万元,并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彼时,两人对未来满怀憧憬,却未曾料到,这段感情会在一年后破裂。2022年11…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小美与小帅相恋两年后决定结婚,并计划在武汉购置婚房。小美出于信任,陆续向小帅转账37.8万元用于购房,而小帅则自行凑足剩余购房首付款后,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49万元,并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彼时,两人对未来满怀憧憬,却未曾料到,这段感情会在一年后破裂。


2022年11月,因感情不和,小帅和小美选择分手。小美多次要求小帅返还购房出资,小帅仅向小美转账18.7万元,剩余款项未给小美,于是小美将小帅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小美:“我转账给小帅是因为我们要结婚,双方分手,他应当把我转给他的钱还给我,我多次找他还钱,他只给了18.7万元。”


小帅:“我和小美是共同出资购买婚房,房屋属于我们共同共有,现在房屋亏损,小美也应该承担部分亏损,结算下来,我不欠她的了。而且我转给小美的18.7万元是小美因生活困难找我借的款项,她应该偿还给我。”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恋爱期间的大额财产往来,若未明确约定性质,极易引发纠纷。如何区分“借款”与“共同支出”以及财产返还时,是否需考虑市场风险,是审理婚约案件的难点。恋爱期间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财产往来,法律上通常认定为“附条件赠与”,若婚姻关系未成立,接受方需返还相应财产。本案中,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想明确财产往来的法律性质,需进一步结合出资目的、房屋权属等因素综合判定。


为了支持自己的诉求,小美与小帅均提交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同一篇案例。该案例载明:“不能简单套用投资收益原则处理以感情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婚约财产纠纷,应综合考虑房屋支付情况、房屋价值、房屋归属以及房地产政策等各种因素,确定返还金额。”


情与法的较量


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对人民法院审理类案裁判规则有共同认知点,仅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不同意见。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武汉调取了房屋登记信息,并确认了同类房屋不同时间的市值。结合案例库裁判规则,承办法官进一步帮助小帅理解法律规定,表示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解除后,接受财物的一方应将财物予以返还。


经多次释法明理,小帅最终同意签署调解协议,并在当天一次性向小美返还12万元购房款,小美也同意为小帅分担部分房屋贬值损失,本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


法律无法修补破碎的感情,但能守护分手后的公平。本案折射出当代年轻人婚恋观与财产观念的碰撞,爱情可以感性地开始,但涉及财产时,理性与规则不可或缺。购房初衷是为了共同生活,而非投资获利,房屋价格市场波动亦属客观风险,不应由一方承担,一方也不能以贬值为由拒绝返还财物。潜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公平原则,引导社会树立健康理性的婚恋观,让每一份真心不被辜负,每一份权益皆有保障。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潜江市人民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抚养权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ybfd.cn/?id=94

分享给朋友:

“共同出资购婚房,分手后如何算清账?” 的相关文章

朱某某与某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物业公司在其物业服务区内负有安全保护义务

【基本案情】朱某某系7岁幼童,居住在永城市某城小区,某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2024年7月8日朱某某及家人从小区地下车库出口回家,遇见一只流浪猫,朱某某家人先行离开,朱某某俯身抚摸该猫头部,后该猫扑到朱某某身上,导致其右胳膊、右手虎口、后背等多处身体部位被抓伤、咬伤流血。朱某某家人随即带其接…

虎门房产律师:宅基地自建房能否自由买卖?

近年来,购置小院、“小别墅”养花种菜成了居民购房用于休闲养老生活的新风尚,但是,农村自建房买卖合法吗?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农村自建房的定金合同纠纷案。 2020年11月底,李某欲在该市某村七组购买一处房产,遂与许某达成房产买卖初步意向。李某基于对许某所述房屋权属及交易合法性的…

拒付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征地补偿款,法院判了!

户口从未迁出,名册记录仍在,但发放征地补偿款时,村组的分配名单上却查无此人。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法院判决村组支付征地补偿款37346元。 张瑶萍(化名)是韶南村翟梓泉组村民,户口自出生起便登记在该组。2014年2月,张瑶萍与湘乡市某村村民结婚。作为家…

订婚后分手,共同购置的“婚房”如何分割?

情侣为缔结婚姻共同购置房产,奈何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当爱已成往事,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该如何分割?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基本案情小美与小壮曾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相恋。2024年初,两人为结婚而协商购房事宜。同年1月24日,小美与出卖人小丽签订《房屋买卖…

房贷“断供”引纠纷,法院判决:购房者已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无权解除合同

贷款买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付款方式。为了规避风险,贷款银行在要求购房人以所购房屋提供抵押担保的同时,还会要求开发商在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在还贷过程中,购房者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导致“断供”。此时,开发商因承担了保证责任,能否依据双方约定的解除条款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500万买“次顶层”变顶层,中介公司该负责吗?

案情回顾2021年,年轻人小雨通过某中介公司购房。经纪人小夏向小雨推荐了一套房屋,并通过微信告知小雨:“这套在3号楼25层,总高26层,业主卖房换房。”小雨查看该中介公司网上出售信息,该房屋标注的是“高层”。看房后,小雨和案外人小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花费近500万元购房。《房屋买卖合同》载明该房…